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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口罩?立案处理!
清远市市场监管局介绍,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以来,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有关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的投诉举报379宗。目前已处理诉举报22宗,其余举报件正在调查取证阶段,其中立案1宗。
立案情况如下:
1月27日,执法人员到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新基街28号楼下南面铺位进行检查,经查,该场所为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为民大药房,现场有营业执照,该批口罩未见中文标签,未标明厂名厂址,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该批口罩的供货商的资质文件,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进单据,根据上述检查情况,当事人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商品,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立案处理。
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1月29日该局继续开展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专项检查,再次出动检查组75组,执法人员278人次,检查药店及药品批发企业294家。根据检查,各药品经营店口罩、酒精、电子红外体温计及抗病毒口服液脱销紧缺,其他药物和医疗用品近期的供应情况货源较充足,价格波动不大,比较稳定。
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29日晚再次发布公告,公告指出: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,囤积居奇,强制搭售,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;严禁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;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严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。对上述违法行为,一律依法从重查处。
公告再次提醒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,发现上述违法行为,及时拨打12315、12345热线举报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,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案件,曝光典型案例,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。
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将陆续到各大市场、超市、药店等派发《关于从严打击 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、强制搭售等 违法行为的公告》,并张贴到各大市场、超市、药店等门前。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,市民如遇到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、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,务必保存好发票、收据等有关证据,投诉举报时讲清楚时间地点、事情经过,以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。
清远发布编辑部
来源:清远日报
校对:喵果果
编辑:远清